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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冬天不太冷!法官在“宪”暖心作答
来源: | 作者:信诚法律服务调解中心 | 发布时间: 2022-12-06 | 38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这个冬天不太冷!法官在暖心作答

 

今天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

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发布实施40周年

生活中不少人有这样的疑问

《宪法》与我有什么关系?

生活中根本用不到宪法。

读书无用?”“女性无权?”......

漏漏漏~大错特错!

你还在对我们粉丝众多、经风雨、见世面的时代顶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有这样的误解吗?

小编邀请了天河法院法官民事审判一庭一级法官 廖雅婧与广大网友对话

用宪法解答那些生活中的灵魂拷问

 


 

@爱画画的小白想在卧室墙壁上画上整个世界

我很喜欢画画,经常在家里卧室墙上画漫画,我爸妈每次看到都会气得揍我,说我啥都不会就知道画画,好好的白墙都被我糟蹋了。昨天我画画时不小心把颜料沾到我妈白裙子上,她一气之下把我所有的颜料都给扔了,我很难过,难道我连画画的权利都没有吗?

 

法官解答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、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。国家对于从事教育、科学、技术、文学、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,给以鼓励和帮助。

画画也是一种艺术创作活动,作为公民你享有自由权,应勇于向父母表达、争取权利,但同时也要注意与父母多沟通、维护家庭和睦。看你这么喜欢在墙上画画,不如尝试往壁画师的方向发展,坚持为自己的爱好付出努力和时间,相信你父母在看到你的进步后会支持你的选择。

 

 

@丽莎大漂亮网红/模特/美妆爱好者

我今年17岁,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网红,还在上学就可以靠广告费赚到不少钱了,我爸妈也很支持我的网红事业。但*近学业比较繁忙有点兼顾不过来,我爸妈提议让我休学全职做网红,他们说隔壁的张明读完硕士工资也就那么点,读书没什么用。我很迷茫,请问应该怎么做决择?

 

法官解答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国家培养青年、少年、儿童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,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。

因此,即使是你的父母,也不能剥夺你接受教育的权利。读书或许不会让你比一名成功的网红更加耀眼,但真正不会抛弃你的是你读过的书,走过的路,这些才是你的底气。相信此时的你一定有了选择。

 

 

@暴躁的企鹅路见不平一声吼,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鹅?

我因为在网上吐槽了XXX明星,被他的粉丝“人肉”并辱骂,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了,我可以使用同样的手段报复回去吗?

 

法官解答:

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短时间内看起来很解气,但从长远角度来讲并没有任何帮助,你在报复的同时也会沦为这类人。请记住,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。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、诽谤和诬告陷害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九十条、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:人格权包括了隐私权等权利,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。人肉他人账号及家庭信息等并在网络上传播,如果情节严重,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: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当你遭到人肉”“网暴,你的人格权已经受到侵犯,可提起诉讼要求行为人立即删除信息、停止散布并消除影响,对于情节严重的侵犯个人信息行为,可向公安机关报案,通过刑事途径解决。

 

 

@恋爱脑要上天和我爱的她白头偕老

昨晚我女朋友去洗澡时,我发现她前男友竟然给她发来短信求复合,气得我马上把信息删除了,我爱我的女朋友,我依旧假装无事发生一样和她相处。请问我这样做没毛病吧?

 

法官解答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四十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。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,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。”

你的做法显然属于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权的行为,多一点信任、多一些坦诚,彼此尊重,感情方能持久。

 

 

@原谅贩卖机一个渴望自由的灵魂

昨晚,一个追求我很久的朋友喝了酒后,突然破窗闯入我的房间向我表白,我拒绝了他并说我要报警,但他说他没有侵犯我,没有干出格的事,那我还有理由报警吗?

 

法官解答:

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。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。”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:“非法搜查他人身体、住宅,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

你朋友的上述行为显然属于违法行为,交友需谨慎,更要警惕熟人作案!当你感觉到危险应及时报警寻求帮助。

 

 

@龙傲天提供空调、热水器、洗衣机等家电上门维修服务

我是家里的一家之主,在外面辛辛苦苦赚钱养活这个家,老婆孩子还不让人省心,我就打打老婆、教训一下儿子,邻居竟然上门威胁我要报警,真是服了!这是我的家事,他们管得了我?

:你的想法不仅无知还很危险,家暴不能等同于家事!作为家庭顶梁柱,向爱人、亲人挥拳在道德上是可耻行为,在法律上更是违法行为。

 

法官解答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婚姻、家庭、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。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。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,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。禁止破坏婚姻自由,禁止虐待老人、妇女和儿童。

此外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,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。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,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,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、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。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虐待罪、故意伤害罪、故意杀人罪、侮辱罪等。

家庭暴力是毁灭和睦家庭的毒药,家庭成员之间应当自觉履行家庭义务,互相关爱、和睦相处。

 

 

@霸道总裁的小娇妻回国了,这次属于我的,我要全部拿回来……

我是盛世集团顾总的妻子,5年前我和顾总发生矛盾,当时怀着他的孩子偷偷跑去国外并生下来,这五年间都是我独自抚养孩子。孩子没有爸爸总被人欺负,我实在不忍心就带他回国认亲。但那个负心汉现在又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了,不肯认我们五岁的孩子,我该怎么办?

 

法官解答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婚姻、家庭、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。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。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,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。禁止破坏婚姻自由,禁止虐待老人、妇女和儿童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十六条**款规定: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;**千零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;**千零四十三条规定: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,互相关爱,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环境。

你隐瞒丈夫生下孩子确实有所不妥,但不能免除男方作为父亲的任何义务,其仍要承担抚养义务。如无法挽留婚姻,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抚养权,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,但无论以何种方式,都应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出发,维护孩子健康成长。

 

 

@自强不息让苍天知道我不认输

自从出车祸残疾后,就再也找不到工作了,但是我上有老下有小,不能把重担全扔给我媳妇,难道残疾人就注定只能成为社会的负担吗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,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。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、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。

国家兴办残疾人学校,建立残疾人培训中心,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,按照残疾人不同的生理状况,创造特别的劳动条件。残疾人并非社会的负担,依然拥有感知和创造幸福的能力,你如果在求职过程中遇到困难,可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。

 

 

@吕布要过来呀再烦我我就出家

 

我父母是虔诚的佛教信仰者,经常去寺庙烧香拜佛,而我是无神论者,本来相安无事,但是这段时间他们不知怎么了,天天轮流跟我洗脑劝我信仰佛教,我很烦,又不知道怎么拒绝他们,请问该怎么办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。任何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,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。

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,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;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,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。尊重你父母信仰宗教权利的同时,也要捍卫自己不信仰宗教的自由,但应从家庭和睦出发,求同存异,多多沟通,共同创造和谐的家庭关系。

 

 

@喂自己袋盐一位有猫的女子

成年后,我想竞选村干部,我爸妈觉得我是痴心妄想,说我们家一没关系二没人脉,我还是个女孩子,根本没有资格竞选干部,他们说得对吗?

 

法官解答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财产状况、居住期限,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;第四十八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、经济的、文化的、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。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,实行男女同工同酬,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。

巾帼不让须眉,女性是重要的人力资源,女性就业者分布各行各业,也不乏**的女干部。看看屠呦呦、董明珠、张桂梅这些**女性的事迹,你还会觉得他们说得对吗?

 

《宪法》是我国的根本大法

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

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

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

出生、上学、结婚、养老.....

我们的一生都与宪法有关

《宪法》是我们的人生“大护法”

时刻守护你我他!

“宪”在开始

学法、尊法、守法、用法

让法治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!

-----转载自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官网